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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投稿了以後被聯合報錄用(【2011/02/26 聯合報】)。

 

http://udn.com/NEWS/LIFE/X1/6176545.shtml

老實說,就算以我個人鬆散的標準來說都覺得寫得實在不是很好。

不過它會錄用的原因大概是非常的「政治正確」--富含教育意義。

我是約12月底1月初投稿的,大概2個禮拜後會通知有無錄取,一直到快2月底才刊出。

投稿的原文如下(錄取後的文章刪節了非常多):

 

「沒有一艘船能像一本書,也沒有一匹駿馬能像跳躍著的詩句那樣,把我們帶往遠方。」by美國女詩人狄瑾蓀

 

每天上班光是花在捷運上的通車時間就要四十分鐘,還要經過兩個轉運點換線,實在是枯燥難耐。最近跑圖書館借了一些小說、散文,不但在車上閱讀,排隊等候時也手不釋卷,頓覺時光飛逝,常常到站了才彷彿大夢初醒,怎麼這麼快?

 

侯文詠說他年輕的時候追女朋友,女孩子擺架子顯姿態,常常要他等,他就拿著一本大頭小說看得津津有味,等個把鐘頭也不當回事兒,還可以換得女孩子的感動青睞,一舉數得。我當時覺得這位先生好奸詐,現在卻覺得會心一笑,這種讀書樂,也不是人人都懂得享有呢!

 

週末回大甲陪兒子的時候,我也老是捧著從大甲圖書館借來的書,喜孜孜地看著,累了就和茶茶、圓圓堆堆積木、說說故事或帶他們去附近國小走走,散散心。老公總說我把看書當是主,陪兒子是輔,老是本末顛倒;我卻想,讓孩子們從小看著媽媽愛看書,也是一種身教重於言教呀!

 

記得小時候媽媽也老愛買各式各樣的童書給我看,什麼漢聲小百科、中國民間故事集、吳姊姊講歷史故事等等,每隔一陣子家裡就會出現一批,我就會興高采烈地一頭栽入書堆中,恨不得用最快的速度馬上全部啃光光。愛看書的小朋友最好帶了,我記得那時候愛看展覽的媽媽,每次去文化中心看展出或參加藝文活動的時候,就把我和弟弟丟在兒童閱覽室裡面自己看書,時間到了才來接我們。去逛百貨公司也比照辦理的把我們送到附設書店,約好時間大家再會合,孩子們不用跟著逛到腳酸不耐煩,媽媽又能擁有自己的休閒時間,真是一舉數得。

 

愛看書的孩子不會變壞、學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…這些朗朗上口的話好像變成某些父母親的魔咒,總是笑瞇瞇地看著孩子們認真投入的小臉。我覺得有道理,因為這些文學、音樂或是藝術都是一種真與美的結合,能帶你到更深更廣、更令人著迷的境界裡,生活有了寄託,就像一種無形的圭臬指引著你。

 

孩子也不一定要成為畢卡索或大文豪,解悶的時候能懂得聽一段音樂或拉一段提琴就很好,或是像我這樣,僅僅是通車的無趣時光,拿著一卷書,頓覺身處另一世界,樂以忘憂,豈不美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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