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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線上投稿意外被聯合報錄取了幾篇文章,不過要我確認文章未曾在其他媒體如報紙或網路上發表過,而不幸的是,有些文章我早就已經放在部落格上,放棄稿費的心痛感覺,就像被人把飛進嘴巴裡面的鴨子再硬挖出來一樣。

 

老公一聽到有利可圖,嚴格規定我從此寫文章一定要被退稿了以後才能在網路上發表。可是實行了幾天以後我痛不欲生,就像我習慣邊大便邊沖水一樣(最完美的就是當黃金接觸到水面的那一刻,馬上沖下去,這樣才不會聞到臭味),我只要一寫出文章,連錯字都還沒訂正完畢就急著放上網路,這種即時發洩的快感,哪裡是區區稿費可以替代得了的呢?

 

歷經幾天的文思有如便秘般糾結,一想到寫完也不能馬上發表,就絲毫沒有動力去完成的痛苦,我深深地覺得,還是寫得爽,最重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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